关于2017届山西省籍毕业生档案转递的通知
2017-06-16 17:42   审核人:   (点击: )

为了维护档案的严肃性和保密性,确保毕业生档案的安全,我馆经过讨论研究,作出以下决定:

一、山西省籍毕业生档案全部通过EMS邮寄,不再通过个人自带。

二、请山西省籍毕业生自行询问核实以下情况:

1、派遣单位(即派遣表上填写单位,通常为生源地教育局或太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否接收毕业生档案,如果接收,问清收件人、电话、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如果派遣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问清楚档案应当存放到什么单位(通常为人事局、人社局、人才市场等),及存放单位的收件人、电话、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三、收件人可以是具体人员,也可以是科室、办公室,但电话和地址务必准确。

四、山西省籍毕业生须将档案接收信息填写在《生源地发档确认表》上,该表可通过“山西师范大学主页—党政机构—档案馆—下载专区—毕业生发档确认表”下载。

五、档案转递是单位对单位的业务,杜绝填写私人地址。

六、如有毕业生准备再次考研,档案也要转递回当地,不宜自行保存。

七、鉴于网络信息更新不及时,可靠性不高,建议毕业生不要贸然填写网上查询得来的地址。事关自身档案安全,务必亲自核实。

八、非山西省籍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方式参见《生源地毕业生发档确认表》上的说明栏。

九、以上内容请互相转达并尽快落实,如有疑问,请咨询2051803.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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