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人员
校内人员凭本单位介绍信,可借阅普通行政档案。
党员干部因工作需要借阅党委系统的普通档案,须持本单位党组织介绍信;非党员干部除持本单位介绍信外,还须征得本馆馆长同意。
借阅保密档案:查阅本部门的保密档案须持部门负责人签署的注明利用目的和内容的介绍信;需跨部门查阅的,应经立卷部门负责人和本馆馆长同意。
档案一般只限在馆内查阅,不能借出馆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经馆领导批准,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借出,借阅期限一般为一周(立卷单位借用本单位档案可适当延长)。若需延长借阅时间的,必须及时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档案者应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和完整负责,按时归还。不准带至公共场所,不得污损、抽拆、涂改和转借,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校外人员
校外单位和个人借阅普通档案,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立卷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因工作需要查阅保密档案,须经本馆馆长同意。
山西师范大学档案馆
2016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