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要补齐新生档案缺失材料及其注意事项
缺失材料名称 |
催要补齐缺失档案材料的线索 |
应对措施 |
备注 |
高中档案 |
1、遗留在原(高中/存档)单位 |
调回原件归档 |
1.催补回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相关单位必须盖章 2.由学部院系学生档案负责人收集 3.审核、登记后集中向档案馆移交 4.补交的零散档案须遵循零散档案移交流程
|
2、原件遗失 |
就读高中开具证明 |
考生报名登记表 |
原件遗失 |
为新生入学必装材料,遗失向院系申请补领 |
考生体格检查表 |
考生信息表 |
新生入学登记表 |
入团志愿书 |
先 确 认 身 份 |
团员 曾经是团员 |
1、遗留在原(发展/存档)单位 |
调回原件归档 |
2、原件遗失 |
原学校开具证明+(团籍记录/团员证)复印件 |
入党相关材料 |
预备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 提交过申请书 |
预留在学部、院系察考备用 |
学部、院系用(转正完)后应及时归档 |
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
原件未归档 |
原件归档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确认 获证 |
1、个人还未上交 |
立即上交至学部、院系学生档案管理负责人 |
2、原件遗失 |
原报考教师资格单位复印原件或出具遗失证明 |
移交流程:后形成或补充的档案材料,均需提交零散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通过院系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签字盖章之后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不直接接收教工或学生个人提交的任何档案材料。移交材料请下载“零散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