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要补齐新生档案缺失材料及其注意事项
2024-03-01 10:26 程红  审核人:   (点击: )


催要补齐新生档案缺失材料及其注意事项 

缺失材料名称

催要补齐缺失档案材料的线索

应对措施

备注

高中档案

1、遗留在原(高中/存档)单位

调回原件归档

 

1.催补回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相关单位必须盖章

 

2.由学部院系学生档案负责人收集

 

3.审核、登记后集中向档案馆移交

 

4.补交的零散档案须遵循零散档案移交流程


2、原件遗失

就读高中开具证明 

考生报名登记表

原件遗失

为新生入学必装材料,遗失向院系申请补领

考生体格检查表

考生信息表

新生入学登记表

入团志愿书

团员

曾经团员

1、遗留在原(发展/存档)单位

调回原件归档

2、原件遗失

原学校开具证明+(团籍记录/团员证)复印件

入党相关材料

预备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

提交过申请书

预留在学部、院系察考备用

学部、院系用(转正完)后应及时归档

公费师范生协议书

原件未归档

原件归档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确认

获证

1、个人还未上交

立即上交至学部、院系学生档案管理负责人

2、原件遗失

报考教师资格单位复印原件或出具遗失证明


 

移交流程:后形成或补充的档案材料,均需提交零散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通过院系相关负责老师审核签字盖章之后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不直接接收教工或学生个人提交的任何档案材料。移交材料请下载“零散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见附件4。

 

附件【附件4:零散档案材料移交登记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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